製衣三十載
圖/文:澳門口述歷史協會
時光飛逝,日月如梭,轉眼間澳門的製衣業已跨越近半個世紀。隨著社會的迅速發展,製衣行業逐步邁向萎縮。蔡文蘭在製衣業的鼎盛時期加入,在製衣業的暗淡時期退出,但她仍然對製衣業十分關注,由2004年一直擔任製衣工會的義務秘書至今,為工友們爭取權益。
不向貧窮低頭
我叫蔡文蘭,原籍廣東南海,1955年在澳門出生。我家裡共有七兄弟姊妹,兩個哥哥、兩個姐姐和兩個妹妹,我排行第五。我們家在新馬路區附近的租屋住。
記得我在勞工子弟學校就讀小學時,由於家庭經濟不好,我很少參加學校的活動,而每天放學後就從事手工業幫補家計,例如穿珠片……升初中時,我轉到了商訓夜中學。那時我家人對我繼續讀書十分反對,由於家裡兄弟姊妹眾多,我父母認為小學畢業已經足夠,而我的兄長也只完成了小學課程,所以母親希望我也能像他們一樣,早點投身社會幫補家計。但是我還是努力堅持,終於爭取到讀書的權利。我一方面需要賺錢來維持生活,另一方面還需要自付初中學費,所以我早上在製衣廠工作,晚上便到商訓學校,繼續完成初中課程。
當時的商訓中學是一所夜校,每天上課約三個小時,由晚上七時十五分上課至十時下課。學校學生大多數是半工讀的,有些年齡還較大。記得那時我是十多歲,但有些同班同學已有二十多歲,有時如果工廠需要加班趕貨,我們這些員工必須繼續趕貨,就需要向學校請假,但學校並沒有責怪我們。那時在商訓學校讀書的學生,大多都像我這樣,早上做工晚上上學,所以學校和老師們都很諒解我們這些需要做工的學生。
二十世紀七十年代,澳門的高中並不多,我初中畢業後便沒有繼續讀下去。但就當時的女生而言,能夠初中畢業已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,連小學畢業的人也不多。
後來我也曾修讀過一年的會計及一些電腦課程。2002年,我還報讀了工聯舉辦的大學課程,持續讀了六年與社會學有關的學科。
今年(指訪談當年,2008年)正是我大學畢業的一年。當初我修讀大學課程,是由於進入社會工作後,漸漸了解到自己知識貧乏的一面,希望透過進修來豐富自己,從而萌生出讀大學的念頭。畢竟已放下書本多年,在這個過程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困難,但幸好有家人的支持與鼓勵,讓我能一直堅持下來。
製衣三十載
六十年代的澳門,行業種類很少,適合女生的工作更少之又少。那時的澳門女生,大多是投身手工業以及製衣業。我母親和姐姐都加入了製衣業,我也隨之踏入這一行業。
1970年開始,我就在澳門一些小型廠房學習車衣技巧,那時我正在商訓夜校就讀初二。還記得我最初學習車衣的廠房裡,只放置了幾部衣車,規模很小,稱不上是工廠。當時的人工是按照做工的速度,加班的時間以及製造衣服的數量來計算的,我那時還處於學習階段,所以人工相對較少。經過差不多一年的時間學習後,我就正式開始投入製衣行業。
我正式投入工作的第一間工廠,是位於黑沙環的萬國製衣廠,其貨品主要在本澳銷售。當時我八點半上班,十二點半便放工回家吃飯,再由兩點正工作至三點半,半個小時休息,四點正再工作,一直工作至七點才下班。以前經常需要加班,通常加班加至八點半,但有時會因不準時落貨而加班加至夜裡三四點。我有些工友因擔任較重要的部門,如包裝部,有時需要通宵加班。
隨後我轉到了德祥工廠,擔任車板工作。就當時而言,我認為車板可算是製衣廠中較為輕鬆的工作,不用加班,而且工作時間較短,故此我持續做了這項工作好幾年。
那時工廠裡的男工相對現在來說多很多,幾乎佔全廠人數的三分之一,而且男工們主要處理一些需要較大力氣的工作,如上領、牛仔褲、埋夾以及上褲頭等。但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女性也能勝任。
七十年代末,製衣行業人手相當缺乏,很多工廠為了吸納更多的人手,曾實施“介紹費政策”,有很多工廠聲稱,只要介紹工友入廠工作滿一定期限,便有三百至五百元的報酬作為介紹費。
到了八十年代初期至九十年代期間,由於改革開放,大批內地人來澳工作,製衣工廠聘請了很多內地人。我在這段期間已由車板升為指導員,幾年後,更升為車間主管,月薪由四千增加至六千,而我的工作主要是負責製造衣服的程序以及安排貨品價目等。
在這樣的職位上當然有相當的壓力,幸好有幾位指導員跟隨我工作,協助我分擔和處理部份事務。
2004年,我退出了製衣行業,現已轉行為製衣工會的義務秘書,並擔任現屆工會的副理事長。
投身工會,服務社群
我在七十年代就在朋友的介紹下加入了製衣工會。當時長輩們都認為製衣工會是一個很正派的團體,所以他們都很支持我參加。工廠下班後,很多時候我都會與工友們一齊到工廠當義工,或參與一些工會活動。在工會,我曾擔任約十年的理事長,策劃工會活動,並擔任過一段時期的點心教師。
八十年代,還沒有勞工法保障工人的權益,製衣工人常常與雇主因減薪問題發生爭執,有時甚至會團結起來一起罷工。他們也會到工會尋求幫助,工會便會派代表和員工們一起找雇主討論,為員工們爭取應有的權益。
近幾年,我在擔任工會秘書期間,曾接到一個案例,有位無良雇主以工廠倒閉為由,拖欠了一位看門口老伯三個多月的薪金,但事實上那位雇主已把工廠賣掉,賺取了十多萬元,卻不給老伯薪金。我們也幫不到老伯,眼看雇主帶著金錢逃之夭夭,我們感到十分氣憤。
雖然現在政府已實行了勞工法例保障員工,但仍會有一些無良雇主為了一己私欲而走法律空隙,逃避法律的制裁。因此我希望政府往後能多聆聽工人們的心聲,令他們的權益更得以保障。